中等职业教育既是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的重要基础,也是建设中国特色职业教育体系的重要基础。在我国当前经济社会发展阶段和历史背景下,应当继续坚持高中阶段职普比大体相当不动摇,这已经成为教育和社会的基本共识。但是在具体落实过程中,由于观念差异、条件限制、制度不完善等原因,造成了有的地方职普比要求贯彻不到位,不利于职业教育类型特色的确立。
据统计,2012—2018年间,全国中等职业教育学校数、招生数、在校生数持续下降,2018年全国中职学校招生数占高中阶段招生数的比重降至41.27%,在校生数占高中阶段在校生数的比重降至39.53%。2019年全国中职学校招生出现回暖,中职学校招生数占高中阶段招生数的比重为41.7%,在校生数占高中阶段的比重则继续下降至39.46%,连续两年跌至40%以下,大体相当有不保之势。
现象1:普通高中建设规划与职普比大体相当存在差距
对策:加强高中阶段教育统筹规划,引导不同类型学校多样化发展
从全国来看,不少地方整体上保持住了职普比大体相当,但区域之间不平衡,有的地方将高中阶段的增量大部分用于普通高中,职普比下滑趋势明显。这一方面给普通高中带来了巨大的压力,优质资源稀释;另一方面也挤压了中职学校的发展空间。一些地市的高中阶段教育建设工程大多是集中在普通高中,对中职的建设投入不足,导致中职学校办学条件十分薄弱,全国不达标学校占到半数左右,进一步降低了中职学校的社会吸引力。
大力普及高中阶段教育,要鼓励以市为单位加强高中阶段教育管理,重点加强中职招生和专业布局统筹,科学规划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两种类型学校建设,严格普通高中审批,严管民办高中招生,严打虚假宣传、违规招生。要引导高中阶段学校特色多样化发展,试点综合高中。适龄人口增量按“大体相当”要求来规划两类学校布局,避免出现“普高撑死了、中职吃不饱”的现象。
在我国当前经济社会发展阶段和历史背景下,要加快落实中等职业教育“两个重要基础”地位,继续坚持高中阶段职普比大体相当不动摇。通过改善中等职业学校的基本办学条件、提高中等职业教育的办学质量、拓展中等职业教育的多种功能,切实提升中等职业教育的社会吸引力。
现象2:职普学籍互转有障碍,融通不具双向性
对策:提供多次选择多次分流机会,从技术上为学籍学分转换提供保障
职普融通为学生提供了更多自主选择的机会,但目前普通高中和中职学籍互转通道不畅,还存在一些限制和门槛。中职学生学籍管理权限已下放各地方,而普通高中的学籍管理权限仍未下放地方,学籍注销及变动需要多层审批。管理上的不一致,造成了职普融通的单向性。普通高中和中职学籍互转有困难,导致了学生不论是通过哪种途径(如综合高中)融通,只能先注册成普通高中学籍,如果高一后分流,要注册成中职学籍,客观上造成了部分学生拥有双重学籍的现象,不利于管理。
此外,为了规范高中阶段招生,很多地方都建立了统一的招生平台,但现实中高中阶段招生基本都是按成绩划线录取,按批次招生。职业教育作为一种类型特色,在招生上与普通高中没有区别对待,中等职业学校大多只能招到普通高中录取分数线以下的学生。较低的学业成绩,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专业知识和技能传授,增加了技术技能人才培养难度,加剧了中等职业教育的不利地位。
因此,要树立以人为本理念,尊重学生发展需求,打破“一考定终身”的评价方式,给予学生初中后、高中阶段、高中后多次选择多次分流的机会。要建立健全高中阶段学生分流办法,鼓励基础薄弱、学习困难的普高学生向中等职业教育流转,支持中职学生通过努力向普通高中流转。要制订学籍互转、学分互换的便利政策举措,从技术上为学籍互转学分互认提供保障,变单向融通为双向融通,变被动分流为主动分流。
现象3:中职学生选择普通高校的机会量小面窄不优
对策:加快完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扩大中职生享有优质高等教育的机会
随着科技进步、产业转型、经济迈向高质量发展阶段,中职生迫切需要接受更高层次教育。一部分中职生有机会进入普通高校,也极大地激励了学生选读中职学校的热情。
目前,职业教育体系仍不够健全,技术技能人才成长规律的系统性培养不到位,导致中职学生享受优质高等教育的机会太少,不利于中职学生长远成长发展。江苏和山东较早建立现代职业教育体系,虽然几年来不断完善,但中职学生的上升通道仍然不很顺畅。江苏省2020年213838名中职毕业生中有120631人升学。从数据来看,升学比例较高,但升学的选择面非常有限,升入本科学校的学生不足8000人,且基本是地方本科学校,可选专业面也非常狭窄。近年来山东省职教本科开始破冰,但招生录取规模小,2020年通过“职教高考”考上本科的中职人数占全部中职升学人数的11.43%,远远不能满足中职学生需求。
因此职业教育要在纵向贯通上下大力气做文章,在保持自己类型特点基础上,不断强化中职基础地位,提高高职发展质量,加快发展本科层次职业教育,构建更加顺畅、纵向贯通、横向融通的学生发展通道。加快推动“双高计划”建设单位试办本科层次职业教育专业。推动各层次职业教育的专业设置、培养目标、课程体系、培养过程贯通衔接,让不同层次的学校各安其位,让同层次职业学校毕业生享有与普通学校毕业生平等甚至更优的就业机会。
要进一步拓宽中职学生升入高职学校、高职学校升入本科学校的通道,通过“职教高考”增加面向中职的本科层次职业教育和应用型本科教育供给。教育部要加强政策协同,改变根据当年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数量来制订本科招生计划的测算办法,在制订本科招生计划时统筹考虑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数,按当年高中阶段学生总量来确定招生计划。
要优化高等教育评价办法,建立与类型特色相适应的应用型大学和职业本科评价体系与标准。由于对高校的考核评价体系尚未分类,标准单一,主要是以学术性指标为主,因此高校更愿意招收普高毕业生,进一步增加了中职生升学的难度,尤其是进入优质高校的难度。因此在引导地方本科转型应用型本科的过程中,应该建立起与类型特点相适应的评价体系与标准,发挥好评价的“指挥棒”作用,激发应用型本科招收中职生的动力。
(作者系教育部职业技术教育中心研究所评估中心主任、副研究员。本文为教育部政策法规司委托课题“新形势下促进我国中等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研究”成果)